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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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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室工作职责

2020年06月03日 16:45  点击:[]
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,规划全校档案工作。

二、制订学校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监督、指导、检查执行情况。

三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的规定,维护涉密档案的安全。

四、负责收集、征集、整理、分类、鉴定、建立、保管、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。

五、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服务工作。

六、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,编制检索工具,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。

七、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虫、防鼠、防高温、防强光工作,每半年进行一次“八防”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、安全。

八、组织开展档案管理现代化和档案信息化工作,积极推进文档一体化进程。

九、培训全校兼职档案工作人员,提高档案工作业务水平。

十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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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师范学院 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、党委统战部) 电话:0773-3975023